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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十六届“五月的鲜花” 诗歌朗诵大赛的通知
2019-04-11 08:41     (点击: )

 

校内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按照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的统一部署,党委宣传部决定继续举办第十六届“五月的鲜花”诗歌朗诵大赛”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讲话精神,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 周年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,紧紧围绕2019年工作落实年各项重点工作,组织广大教职工及学生讲述奋斗故事、弘扬航空精神、厚树爱国情怀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助力学校建设高品味校园文化,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活动组织单位

主办单位:党委宣传部、校工会、团委、马克思主义学院

协办单位:党政办、国有资产处、党委本科学生工作部、图书馆、总务处、保卫处

承办单位:机电工程学院、设计艺术学院

三、比赛形式

(一)组队形式及要求。各参赛队伍可以自行组队,也可以二级党组织以党组织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。每队朗诵人员不超过8人,每单位限推荐一个参赛队。具有特长的教师和学生社团也可组队参赛。

(二)提交作品要求。参赛队在充分把握作品内容的同时,可增加“背景音乐”、“视频背景”、“伴舞”等多种形式增强作品的表现力,参赛队伍作品需自行准备好 LED 屏幕视频资料和配乐。自创作品请注明。

四、比赛时间

(一)推荐时间:328日—412日;

(二)预赛时间:417日;

(三)决赛时间:515日。

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参赛作品必须主题鲜明,积极向上,富有时代感,传递正能量。

(二)评分标准:综合表现(70分);作品原创(5分);领导参与(20分);形式新颖(5分)。

(三)参赛队伍出场顺序以抽签决定,每组选手最多8人,朗诵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,超时每10秒扣1分。

(四)奖项设置:一等奖1个、二等奖2个、三等奖3个、优秀奖6个、创意奖1个、组织奖1个。

(五)结果运用:将根据比赛成绩、演讲内容等,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演讲比赛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希望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,各单位要认真组织、精心设计,凝聚师生力量,助推沈航发展,以崭新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向建国70华诞献礼。

联系人:隋长虹  联系电话:89724999

附件:演讲比赛报名登记表

    党委宣传部、校工会、团委、马克思主义学院

201932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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