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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4年度“工会特色工作立项”活动的通知
2014-04-25 11:14     (点击: )

各单位(部门)工会:

为深入推进我校工会工作创新发展,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、吸引力,扩大基层工会活动的覆盖面、影响面,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服务学校发展大局、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各二级单位(部门)工会中开展“工会特色工作立项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各单位(部门)工会申报的特色项目要围绕工会四项职能的履行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。要以形式多样、特色鲜明、参与面广为原则,结合各自专业特色,注重活动的群众性、导向性、实效性,打造有亮点、有层次、有内涵、高质量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,搭建相互学习和交流的良好平台,推动和谐校园的建设和发展。

二、活动安排

1. 项目申报。申请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工会的特点、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,以民主管理实践活动、文化艺术活动、体育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、凝聚力工程建设等为内容,积极创意,精心设计活动方案。活动方案力求主题鲜明、特色突出、成效显著,具有创新性、示范性、实效性,并填写《“工会特色工作立项”审批表》,于4 月30日前报送校工会。

2. 组织实施。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立项单位(部门)工会要严格按照《“工会特色工作立项”审批表》中所确定的活动方案,认真组织实施。要根据活动实际,列出详细的开支项目,进行经费预算。

3. 优秀成果评选。“工会特色工作立项”优秀成果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2日,申报单位需上报《“工会特色工作立项”优秀成果申报表》一份,特色活动总结一份,总结材料要求1 5 00字左右,主要包括特色活动名称、举办时间、活动主题及形式、教职工参与程度、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及效果等;同时附特色活动证明材料,包括活动计划、宣传报道、新闻图片等。校工会将对各单位(部门)工会报送的优秀成果进行评选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开展工会特色活动是打造工会工作品牌的重要举措,是推动工会工作科学发展、更好服务教职工的重要活动载体。各二级单位(部门)工会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计划安排,要把特色活动开展与发挥工会职能紧密结合起来,积极整合资源,拓展平台促进教职工广泛参与,以特色活动开展带动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联系人:陈小兵 联系电话:89723978

附件:《2014年度“工会特色工作立项”相关表格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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