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、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选举办法。
二、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按教职工总数的10%左右确定。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。其中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应占60%左右;女教职工、青年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,并适当考虑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。
三、代表的条件
1.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2.爱岗敬业,主人翁意识强,关心学校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坚持原则,工作认真,成绩突出;
3.密切联系群众,热心为教职工办事,善于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;
4.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;
5.在编在岗教职工。
四、代表选举的方法步骤。
1、各分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比例,充分酝酿、协商、推荐教职工代表候选人,高于代表名额的15%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。
2、各单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审查符合条件后,在工会主席的主持下,召开教职工大会,选举代表。
3.选举以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为有效,代表产生以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为当选。若获得选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,以得票多者当选;若票数相等,不能确定当选人时,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,得票多者当选;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,对不足名额另外选举。
4、选举非代表候选人作为计、监票人员,统计选举结果。
5、选举结果报校工会,校工会和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核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。审查合格后,由各选区张榜公布。
五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会委员会
2018年9月